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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工伤提前退休的企业参保人员 基本养老金再

发布时间: 2023-03-24 17:3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4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60号)文件精神,对因1—4级工伤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次调整提高。

    为切实将涉及工伤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于8月20日前将此次调资及补发金额发放到位,哈密地区社保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好落实。一是统一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确保县(市)两级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准确把握调待政策;二是结合历次调待档案资料,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因工伤致残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进行数据核对,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是严格按照调整标准,对符合调整范围的人员进行调资数据的初审复核,确保资金发放不出差错。

    经核对,哈密地区因1—4级工伤提前退休职工有58人,其中养老金调整低于此次2014年1—4级伤残津贴月调整金额平均值260元的50人可参与调整待遇,人均增加24.46元,调资后人均养老金水平达3230.49元,已高于全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103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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